中國足協難管蘇超原因
中國足協不直接管理像“蘇超”這樣的地方性賽事,主要基于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首先,蘇超被明確定義為一個集文化與旅游于一體的綜合性項目,而非單純的體育競技發展項目。這一特性決定了其核心目標在于推動地方經濟繁榮和文化娛樂活動的豐富,而非專注于競技水平的提升或職業運動員的培養。
其次,蘇超擁有其獨特的運行機制和管理模式,這些并不在中國足協的管轄范圍之內。因此,從組織架構和運行機制上來看,中國足協并沒有對蘇超進行直接管理的權限。
再者,從法律角度出發,如果蘇超聯賽的球員和球隊并未在中國足協進行官方注冊,那么在法理上,中國足協便沒有直接權力對蘇超進行所謂的工作指導。這表明,如果一項賽事或組織完全游離于足協的體系之外,不尋求足協的官方認可,不參與足協主辦的任何賽事,也不需要足協提供的任何服務,那么理論上該組織可以不接受足協的直接管理。
綜上所訴,中國足協對“蘇超”這樣的地方性賽事不進行直接管理,既是因為其特殊的項目定位和運行機制,也是基于法律和實際管理權限的考慮。這種管理模式也體現了足球管理機構對于不同賽事和組織靈活而富有彈性的管理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