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處罰:耿志慶停賽三場罰款一萬五千元因暴力行為
北京時間5月20日,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中足聯)正式對外發布公告,對贛州瑞獅足球俱樂部隊的球員耿志慶做出了嚴厲的處罰。這起事件發生在本賽季中乙聯賽第9輪的一場比賽中,發生在廣東銘途與贛州瑞獅的對決中。
具體事件經過是在花都體育中心進行的比賽。當比賽進行到第87分鐘時,贛州瑞獅的16號球員耿志慶,在一次爭搶中發生了暴力行為,裁判員在鳴哨判罰后,發現耿志慶用腳踢到了廣東銘途的42號球員何嘉林的臉部。這一行為立即引起了場上和場外的廣泛關注,也導致了何嘉林受傷離場。
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的紀律與道德委員會經過詳細調查,根據裁判員報告、比賽監督報告、現場視頻和情況說明等證據,認定了耿志慶的行為屬于嚴重違規。根據《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紀律與道德準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決定對耿志慶進行如下處罰:
一、立即停賽3場,以示懲戒。
二、罰款人民幣1.5萬元,以示警告。
這一罰款應按照《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紀律與道德準則》第十七條的規定執行。此處罰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對此次事件表示零容忍的態度,將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為,以凈化賽場風氣。同時,也希望各賽區組委會、各足球俱樂部能夠共同維護比賽秩序和來之不易的足球發展環境。
在公告的最后,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紀律與道德委員會的主任周明簽署了這份公告,并附上了耿志慶實施暴力行為的具體畫面截圖。這一事件再次提醒所有參賽球員和俱樂部,遵守比賽規則和職業道德的重要性。
此次事件也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討論,人們期待中國足球能夠在未來的比賽中更加注重運動員的道德素質和職業操守,為中國的足球事業創造一個更加健康、公正的競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