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布羅案:勞資雙方協議付款時間爭議揭秘
北京時間5月13日,國際足聯對北京國安的轉會禁令進行了更新,因違反相關規定,國安被處以三個轉會窗的轉會禁令處罰。這一裁決早在去年4月份就已經由國際足聯做出。
國安需賠付達布羅的款項接近190萬歐元,具體為1851430歐元加325000元人民幣,并需支付相應利息。國安未能在規定的45天內全額付款,因此觸發了上述處罰。
北京國安俱樂部曾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上訴,但申請被駁回,確認了國際足聯的裁定。除了仲裁費用,國安還需支付5000瑞士法郎的球員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關于國安和達布羅的糾紛,具體情況如下:
達布羅與國安在2022年4月1日簽署了合同,合同期至2025年12月31日。根據合同,國安承諾向達布羅支付月薪及房補。
2023年2月,國安同意將達布羅外租至里加俱樂部,期間暫停雇傭合同。然而,之后雙方就薪資問題產生了爭議。
達布羅多次向國安催款并發出違約通知,但俱樂部未履行財務義務。因此,達布羅于2024年1月2日提前終止了合同。
國際足聯爭議解決法庭認為,盡管國安俱樂部聲稱有權在租借期結束后支付薪資,但支付的不一致性和頻率表明了與補充協議解讀的差異。法庭還指出,俱樂部從未對達布羅的違約通知提出異議。
最終,法庭裁定達布羅的索賠請求被接受,國安需支付未付的薪資、房補及賠償金共計168萬歐元,并加付年利率5%的利息。同時,駁回國安的反訴請求。
根據國際足聯的規定,如國安未在收到決定通知后的45天內全額付款,將面臨一系列處罰,包括被禁止注冊新球員,直至支付到期款項。若在三個完整且連續的注冊期結束時仍未付款,則需將案件提交至國際足聯紀律委員會。
此案涉及到的金額、合同條款、租借和轉會等細節復雜,對雙方俱樂部和球員的未來都產生了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