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評議第11期:朱辰杰手球不判點,中乙誤判紅牌漏判點球
雷速體育在5月14日發布了最新消息,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評議組完成了本賽季第十一期的裁判評議工作。此次評議主要針對近期中超和中乙聯賽的六個判例進行討論,這些判例均來自于相關俱樂部的申訴。經過細致的分析和討論,評議組最終認定其中有三個判例在主要判罰決定上存在錯誤或遺漏。
判例一為中超聯賽第11輪的一場比賽,梅州客家隊與上海申花隊的對決。在比賽的第45分鐘,梅州客家10號隊員在對方罰球區內傳球時,球疑似與上海申花5號隊員的手臂發生了接觸。然而,當值裁判員并未判罰手球犯規,VAR(視頻助理裁判)也未介入。評議組在觀看了相關視頻后,認為無法明確判斷球是否與上海申花隊員的手臂發生了接觸,且即使有接觸,由于隊員手臂張開且無法預判球的路線,因此不應被視為手球犯規。因此,評議組支持并尊重了裁判員及VAR的決定。
判例三同樣是中超聯賽的比賽,青島西海岸隊對陣深圳新鵬城隊。在比賽的第45分鐘,深圳新鵬城9號隊員在做倒鉤動作時與青島西海岸6號隊員發生了接觸。裁判員判罰了深圳新鵬城9號的犯規,并出示了黃牌。評議組在審查后認為,雙方隊員都是為了爭搶球權,雖然有接觸,但不應視為嚴重犯規,裁判員出示黃牌的決定是正確的,VAR未介入也是正確的。
而在中乙聯賽的比賽中,評議組對幾起判例也進行了深入的探討。比如廣西藍航隊與成都蓉城B隊的比賽中,廣西藍航9號隊員的暴力行為被裁判員出示紅牌罰下場。評議組認為從視頻中可以明確看到其手臂對對方隊員的頸部至頭面部有擊打動作,應視為暴力行為,支持裁判員的決定。
然而,在其他幾起判例中,評議組發現了一些判罰的錯誤。如在溫州俱樂部與廣東銘途隊的比賽中,廣東銘途39號守門員的出擊和踢球動作在成功后無附加犯規動作,不應被判為犯規和點球。再比如在成都蓉城B隊與貴州筑城競技隊的比賽中,貴州筑城競技49號隊員在明顯可預見對方隊員存在的情況下,仍使用過分力量威脅對方安全,裁判員未出示紅牌的判罰被評議組認為是錯誤遺漏。
這些深入的討論和審查體現了中國足協對裁判工作的嚴格要求和不斷提升的決心。希望通過這些細致的分析和探討,能夠為未來的比賽提供更加準確和公正的判罰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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