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17至2018賽季CBA聯賽開幕還有5天的時間,新賽季的諸多改革、變化備受矚目,尤其是對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的修訂和完善。
10月16日,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了解到,原CBA聯賽紀錄處罰規定正式改名為CBA聯賽紀律準則,對于部分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明顯加大。其中,變化最大的一條準則規定,如果運動員發布嚴重有損于聯賽戰略合作伙伴的負面信息、散播虛假消息或發表不當言論,最高可罰款300萬元。
按照新賽季CBA聯賽紀律準則第二十八條規定:運動員不得在公共場合、接受媒體采訪、電視評論時或借助個人微信、微博、博客、網站等各類社交媒體平臺,發布嚴重有損于聯賽戰略合作伙伴的負面消息、散播虛假消息或發表不當言論。如違反,輕者每次罰款100萬,重者(如違規行為發生在電視采訪中并播出)罰款300萬。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查閱往年CBA紀律處罰規定發現,對類似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要輕很多。以2016至2017賽季CBA聯賽紀錄處罰規定為例,如果運動員發生類似違規行為,“給予其通報批評、停賽1至5場的處罰,并核減該運動員所在俱樂部聯賽經費2至5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2017年年初,原首鋼男籃外援馬布里以及四川男籃外援哈里斯曾因為類似違規行為被籃協處罰。當時籃協的處罰依據是,“發表暗示裁判不公的言論”,馬布里、哈里斯都被處以通報批評、停賽1場的處罰,兩人所在俱樂部分別被罰款2萬。
顯然,按照最新的CBA聯賽紀錄準則,如果球員在新賽季發表不當言論,受到的處罰力度將不僅僅是停賽和象征性罰款,力度將極其嚴厲。